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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湘乡市龙洞镇韶龙制革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专栏:公司新闻
发布日期:2024-05-17
阅读量:756
作者:粤小鹏

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湘乡市龙洞镇韶龙制革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


一、项目概况

湘乡市龙洞镇韶龙制革厂地块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龙洞镇七星村,厂区正门坐标为E112.511331°,N27.829546°,总占地面积3258.96m21992年前,该地块为荒地;湘乡市龙洞镇韶龙制革厂成立于1992年,主要从事皮革鞣制加工,2004年关停;2016年至2021年期间用作手工五金组装厂房。2021年至今,地块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本地块土壤六价铬、砷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总铬超过《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标准》(DB43/T 1165-2016)中居住用地修复总量标准。202212月受湘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委托,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起施行)、《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 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11)等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导则和规范,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初步采样补充分析、详细采样分析等工作。编制《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湘乡市龙洞镇韶龙制革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布点采样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202310月湖南省地质调查所测试中心完成本地块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在此基础上,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湘潭市12家重点行业关停企业(一期)—湘乡市龙洞镇韶龙制革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调查结果

根据湘乡市自然资源局提供文件证明,根据湘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旱地、农村宅基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其中农村宅基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划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本地块以《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作为评价标准。

1)土壤调查结论

1)污染因子为砷、六价铬,总铬超过了《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65-2016)居住用地修复目标值;

2)经计算土壤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土壤方量共计约1650m3,,最大污染投影面积为721m²。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块内及周边对照点地下水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3)固废调查结论

涂饰车间墙壁样品、固废贮存区墙壁附着物样品的pH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一般II类固体废物;其余建构筑物为一般I类固体废物。

4)地块周边环境样品调查结果

周边农田(菜地)土壤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其他农用地(6.5pH7.5)筛选值要求。周边地表水监测结果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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